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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争创这一年】置身“两个大局” 胸怀“国之大者” 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陕西检察 2022-06-19

置身“两个大局” 胸怀“国之大者”

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省检察机关经济犯罪

检察部门“三有”争创工作回眸


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经济犯罪检察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院党组“一个指针、一条主线、一个抓手”的工作思路,以深入开展“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紧盯目标,全面谋划,主动履职,追赶超越,进一步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经济犯罪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经过不懈努力,我省经济犯罪检察工作主要业务数据排名全国第1名的有11项,全国前2-3名的有1项,全国4-10名的有9项,全国11-20名的有27项。实现了案件质量“有进步”“有站位”的目标。扎实开展涉案企业合规试点工作,已对3起案件依法适用合规从宽制度,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学者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大力支持,树立了陕西检察积极进取的务实作风和勇于创新的良好形象,实现了条线“有品牌”的要求。



有进步

努力提升经济犯罪检察整体工作水平


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和岗位目标,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动员全体同志积极参与,凝聚力量,扎实开展,积极推进,各项核心业务数据较2020年取得明显进步。



其中,立案监督工作持续加强。立案监督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46人,同比上升109.09%。监督撤案99件,同比下降27.21%;侦查活动监督进步明显。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80件,同比上升300%。纠正漏捕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64人,同比上升63%。纠正遗漏同案犯223人,同比上升130.69%;审查起诉工作增长迅猛。具体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案件大幅增加。受理5439人,同比上升118%。办结4740人,同比上升86.32%。二是退补显著减少。退回补充侦查505件,同比下降47.56%,其中一次退回补充侦查399件,同比下降33.83%,二次退回补充侦查106件,同比下降70.56%。三是案件质量提升。今年以来,全省经济犯罪案件捕后不起诉18人,同比下降52.63%,其中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10人,证据不足不起诉8人。四是追赃挽损提升。追赃挽损226件9705.13万元,同比分别上升114.81%、下降63.06%。五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健康发展。审结4013人,同比上升124.69%,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4.66%;审判活动监督力度增大。提出抗诉23件,同比上升27.78%,法院采纳4件,同比上升25%。



有站位

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工作见成效


站位决定方位,思路决定出路。坚持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找准站位,紧扣重点领域不松懈,继续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保护,为全省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扎实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守护好人民“舌尖上的安全”;深入开展“断卡”行动,守住老百姓的“钱袋子”。



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制定印发了试点方案和工作要点,确定了试点单位,全方位、多角度细化我省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确保我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强力有序推进。及时举办专题研讨班,统一思想认识,提高业务素能。10月25日,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印发《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11月15日,联合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开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工作方案》,发现和办理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我省设立全国首家独立知识产权检察机构被全国检察长会议充分肯定,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的经验做法被最高检转发。


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领域,认真部署参加全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7月14日,会同陕西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等8部门召开视频会议,印发了《陕西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力争一年整治有好转,两年攻坚有成效,三年巩固可持续,基本解决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问题,有效遏制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为农业高质量发展打基础,助力乡村振兴。


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领域,深入部署和开展“断卡”行动。制定印发了《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参与“断卡”行动的通知》《陕西省检察机关“断卡”行动工作方案》,聚焦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突出对“2类团伙”“3类人员”的重点打击,召开了专案视频会议,统一了执法标准。由我省3个市的12个基层院分别承办,涉案人员300余人的“9.17”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目前已有3案做出一审判决,法院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



有品牌

探索创立涉案企业合规陕西检察品牌



为加强对民营经济的平等保护,更好落实依法不捕不诉不提出判实刑量刑建议等司法政策,经最高检批准,我省检察机关积极主动地开展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既给涉案企业以深刻警醒和教育,防范今后可能再发生违法犯罪,也给相关行业企业合规经营提供样板和借鉴。 



3月1日,部署开展了企业合规监管试点工作,确定西安市院、雁塔区院、长安区院为陕西涉案企业合规试点单位。经过不断地调研学习,实践探索,试点工作成效逐渐显现。10月20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和陕西省工商联共同组织,陕西省首例涉案企业合规案件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正式启动。截止12月31日,我省已有3起案件依法适用涉案企业合规从宽制度。标志着陕西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完善预防企业违法犯罪机制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企业合规试点工作后发先至,逐步成熟,从探索研究进入具体实施阶段,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较大的反响。取得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和良好的社会效果,为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企业合规改革提供了陕西经验,创立了陕西省经济犯罪检察工作新品牌。为服务“六稳”“六保”,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形成新发展格局,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更新的检察产品,贡献更大的检察力量。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编辑:段秀娇  校对:胡安辉 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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